深圳宣布听证!一口气要打造4栋新摩天楼地标!1栋高度不超500米、2栋不超370米、1栋30的超高层建筑要来了!
原标题:深圳宣布听证!一口气要打造4栋新摩天楼地标!1栋高度不超500米、2栋不超370米、1栋不超300米的超高层建筑要来了!
3月29日,深圳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了《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召开《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通告规划显示,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已经区政府批准纳入《2021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
此次规划的4栋地标在香蜜湖“金融文化中心、国际演艺中心、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三大地标的两侧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显示:规划容积率12.6。拟规划建设4栋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包括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拟在01-05-01地块规划建设1栋高度不超过500米的超高层建筑, 01-08-02、01-02-01地块分别规划建设1栋高度不超过370米的超高层建筑, 01-01-01地块规划建设1栋高度不超过300米的超高层建筑。
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作为香蜜湖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拟规划建设4栋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由决策承办部门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草案》。
据《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召开《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显示:听证会举办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4:30-17:30。
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已经区政府批准纳入《2021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现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以及《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在保证更新单元规划容积不变、地上规定建筑面积不超过220万平方米的前提下,公共配套设施地上、地下布局及规模可在下阶段统筹考虑。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9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公开征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拟规划建设4栋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了《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将《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相关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4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812室李工(邮政编码:518000,电话),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附件:1.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位于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片区中部,深南大道、香梅路、香蜜湖路、红荔西路围合区域,项目地理位置优越。
2021年11月,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列入《2021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
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47865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83666.2平方米,规划容积2315040平方米(地上规定建筑面积不超过220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2270050平方米(含地下,含建筑面积不少于113510平方米的商业文化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44990平方米。
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拟在01-05-01地块规划建设1栋高度不超过500米的超高层建筑, 01-08-02、01-02-01地块分别规划建设1栋高度不超过370米的超高层建筑, 01-01-01地块规划建设1栋高度不超过300米的超高层建筑。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逐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号)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
9.《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二八号)
10.《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20〕2 号)
本次决策目标是完成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的审议。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要求,论证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以下简称“超高层建筑”)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科学性,我局已组织并且开展了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我局已组织申报主体开展了相关专题技术论证及专家咨询,包括环境影响评估、绿色低碳建筑研究、超高层建筑消防、人员疏散和应急处置预案评估、防灾避难场地布置专题研究、交通影响评价、鸟类影响评价等专题。
我局已组织专业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初步结论为该决策风险低、风险可控,并同步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及处置预案。
我局已于2023年3月3日组织召开了《草案》专家咨询论证会,会议邀请了规划、建筑、结构、交通、市政、生态、法律等领域的7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原则给予同意,针对专家提出的优化建议,我局已组织修改完善。
2.同时,为保证后续超高层建筑的实施建设,我局已提出相关工作任务及要求,具体如下:
(1)关于环境影响方面。后续超高层建筑及城市更新单元在施工及运营阶段,将严格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关于绿色低碳方面。后续超高层建筑及城市更新单元在建筑规划设计及施工阶段,将落实项目绿色低碳建筑专篇研究内容,超高层建筑将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三星级,并在建筑规划设计阶段深化绿色建筑研究。
(3)关于建筑消防部分。后续超高层建筑及城市更新单元在建筑规划设计阶段,将参照原公安部消防局印发的《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方面的要求(试行)》(公消〔2018〕57号)采取对应的加强措施,防火设计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4)关于人员疏散和应急处置方面。后续超高层建筑及城市更新单元在施工及运营阶段,将严格落实项目超高层建筑人员疏散和应急处置预案研究报告要求,防灾避难场地集中就近布置,人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5)关于交通影响方面。后续超高层建筑及城市更新单元将落实交通影响评价专题中提出的交通改善措施、交通组织方式等内容。
(6)关于鸟类生态保护方面,后续超高层建筑及城市更新单元将落实鸟类影响评价报告中的生态管理、防范以及修复措施,建设成为鸟类友好型建筑。
超高层建筑在下阶段将严格遵守政策要求的审批程序,组织并且开展专家论证会,在设
计、实施阶段做抗震、消防等专题严格论证,并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复核。
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开发量较大、超高层密集、工程难度高,超高层建筑实行统筹规划、分项目实施。
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执行部门为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执行配合部门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深圳市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等部门。
超高层建筑的实施主体按照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确认程序进行确认。
根据需要,决策机关可以组织决策后评估,具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深圳市福田区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关于《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我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政策等有关要求,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了《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超高层建筑在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建筑工程技术进步、促进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非消极作用。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规划建设管理超高层建筑,促进城市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部于2021年10月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明确城区非流动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报城市党委政府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香蜜湖片区为我市重点开发区域,市、区党代会报告提出要高标准建设香蜜湖新金融中心。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作为香蜜湖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拟规划建设4栋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由决策承办部门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草案》。
2022年5月,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组织开展《草案》的起草工作。一是组织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主体开展相关专题技术论证及专家咨询,包括环境影响评估、绿色低碳建筑研究、超高层建筑消防、人员疏散和应急处置预案评估、防灾避难场地布置专题研究、交通影响评价、鸟类影响评价等专题;二是根据政策要求对《草案》整体架构、核心内容等进行完善,形成《草案》初步成果;三是就《草案》初步成果征求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四是结合深圳市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深府规〔2023〕2号)的最新要求完善《草案》,于2023年3月形成本次《草案》成果。
《草案》主要是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深府规〔2023〕2号)、《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福府规〔2021〕2号)及我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草案》共三大章节十一条内容,主要阐述了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任务、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三是提出工作任务。为论证决策可落地实施,组织申报主体开展了相关专题技术论证及专家咨询,全面评估决策可行性,并要求后续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及城市更新单元在施工期及运营期严格落实各专题报告提出的措施,严格遵守政策要求的审批程序,组织并且开展专家论证会,在设计、实施阶段做抗震、消防等专题严格论证。
四是说明决策措施。按规定说明决策措施方法、时间步骤、决策执行部门和配合部门、实施主体、经费预算、决策后评估计划等内容。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召开《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位于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片区中部,深南大道、香梅路、香蜜湖路、红荔西路围合区域,于2021年11月经福田区政府批准列入《2021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
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经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为进一步听取公众意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政策要求,我局拟对该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事项为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主要内容有更新单元规划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背景、相关专题论证情况、决策目标和工作任务等。
(一)本次听证参加人名额为8人。在深圳市内具有相关利益关系并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成为听证参加人。
(二)有意报名成为听证参加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如实填写附件《听证会报名表》的全部内容,通过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或发送电子邮件参与报名,并在信封或邮件主题注明“听证参加人报名”字样。
(三)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从报名人员中确定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将于听证会举行20日前在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官方网络站点进行公告。
(一)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不超过5名。在深圳市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成为旁听人。
(二)有意报名成为旁听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如实填写附件《听证会报名表》的全部内容,通过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或发送电子邮件参与报名,并在信封或邮件主题注明“旁听人报名”字样。
(三)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按照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旁听人员。旁听人员名单将于听证会举行20日前在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官方网络站点进行公告。
(一)听证参加人与旁听人员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听证会参加人应当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二)听证参加人与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如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有变,将会通过报名表中的联系方式直接告知听证会参加人与旁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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